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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资近3亿的收购,因董事长职位之争或成“烫手山芋”(4)

2018-11-08 13:09:14 网络整理 阅读:193 评论:0

然而,这场因股权收购引起的“董事长职位”纠纷并没有结束。2017年8月18日,金之彩仍旧召开了董事会并形成了免去欧阳宣金之彩董事长职务等三项决议。欧阳宣因对上述决议有异议先后又向宝安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和《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决撤销董事会决议并在决议撤销后恢复其金之彩董事长职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等。2017年9月6日,美盈森收到深圳宝安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

或许是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进行了调解,2017年12月25日,欧阳宣向宝安法院申请撤诉。但美盈森一方却对相关事项提起了仲裁。

纠纷难解,上市公司提起仲裁,要求解除收购协议

今年8月21日美盈森披露的关于与欧阳宣、新天地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的公告显示,公司与金之彩及其原股东..新天地、欧阳宣签订《收购协议》签订后,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而金之彩及其原股东..新天地、欧阳宣存在诸多违法违约行为,包括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且拒绝履行收购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条款;违反《收购协议》中作出的多项陈述、保证及承诺;阻挠公司及金之彩行使股东权利等。

美盈森向深圳仲裁..提出仲裁,请求裁决解除各方于2013年10月25日签署的《收购协议》。同时请求裁决金之彩及其原股东..新天地、欧阳宣返还已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人民币2.02亿元以及支付因违约给公司带来的损失4161.23万元。在支付完相关款项后,公司将持有的金之彩70%的股权返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从斥资近3个亿收购子公司,到双方多次对簿公堂,如今还面临返还股权的局面,这场因董事长职位之争引发的拉锯战目前还没有最终定论,美盈森此次收到的应诉通知判决结果还要待进一步披露,整个事件的最终走向我们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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