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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强化沟通协作提高司法救助实效性(2)

2018-08-16 00:18:04 网络整理 阅读:66 评论:0

江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克勤强调,司法救助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善款善用,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司法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专题调研司法救助新方式

为了尽快出..善江西省高院关于严格规范国家司法救助款项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国家司法救助款项能够实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救助金能够真正用到救助对象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切身事项上,江西高院刑一庭的法官们以本案为切入点,深入乡村,专题调研。

在赶赴救助对象的家乡――吉安市新干县堆背村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的送达及救助金的发放和监管调研工作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村民组织和群众的大力支持。

司法为民为宗旨,争创一流是目标。江西省高院在司法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并依靠广大群众、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8月3日上午,在新干县堆背村村委会会议室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调研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有司法救助对象的法定代理人、司法救助对象的亲属、县法院刑庭庭长、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及村支部书记等人共同参加。在座谈会上,完成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的送达等相关事宜。

为了有效防止司法救助金被挪作他用及其他严重损害未成年司法救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和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调研组在听取镇政府、村委会的建议和意见并征得救助对象及其亲属的同意后,形成了一个创新建立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与监督管理机制雏形。

会议要求,具体救助金一定要为救助对象所有和使用,该笔救助款由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发放审核与监督,必须做到按需发放,保证专款专用。据介绍,此次调研为下一步全省法院出台有关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办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座谈会上,大家还就国家低保政策、学校费用减免政策、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及乡村刑事犯罪预防等话题展开探讨与交流。

近年来,江西省高院以办案为依托,多措并举,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从案情实际、审查程序、救助效果等方面入手,探索司法救助新方式,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效性。通过司法救助,帮助一大批救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困难,体现了司法温情,彰显了司法关怀,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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