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刚办理居民居住证 就看到台当局的造谣恐吓(4)

2018-09-13 17:30:06 网络整理 阅读:66 评论:0

至于,如果..当局真的认为大陆是敌人,而..同胞取得居住证是 " 投敌 " 行为,大可在法律上公开规范判刑台胞,并马上与大陆宣战,不要老躲在 " 维持现状 " 的假友下,背后又做出敌对、造谣大陆的行为!笔者深觉 " 明人不做暗事 ",当局应成熟与诚实对待台胞的需要与福祉,还包括善待来自大陆的配偶与学生。

第三,..当局用所谓得到居住证会被大陆在全球追税的说法更可笑。

首先..地区虽然已经在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共同申报准则 "),但《税捐稽征法》第 5 条之 1 第 6 项,就已将大陆、香港澳门排除使用,并且大陆这里提到 " 居住证 " 也与税务完全没有关系。

换句话说,未来台胞除非在大陆停留超过 183 天被自动纳入交税范围外,其他没有因得到居住证而有任何不同,而..当局也不会配合大陆给予岛内的税务资料,因而也不可能出现大陆可以到岛内追税的情况。

不知道..当局是不是为了维护一些已经在 " 定居他国 " 或在开曼群岛享受 " 避税天堂 " 的亲当局台商的利益,而故意做出抗议呢?毕竟这才是受 CRS 影响最大的群体。

很多国家都在 CRS 面,也会严格遵守其规定,有但些台胞在他国定居却常常是 " 不老实报税 ",导致可以在大陆与他国得到很多两地的 " 定居 " ..,甚至还利用开曼群岛的避税漏洞,到处隐藏自己该付的税务义务。

换句话说,未来大陆如果执行 CRS,受伤害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些两地都 " 不老实报税 " 的台商,或专门解决有些台商长期以来在开曼群岛开户避税的漏洞问题,因为不仅大陆可以对这些 " 不老实报税 " 的台胞要求他国给予个人财税资料,更重要的是他国也可能希望大陆提供这些人在大陆的财税资料,要求这些人老实回他国报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