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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春节活动费”

2018-11-19 06:17:29 网络整理 阅读:130 评论:0

因为一笔特殊的“春节活动费”,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渔湾村“两委”班子7人全部被处分。他们做了什么?为何集体被查处?背后又折射出什么问题?

特殊的“春节活动费”

今年3月,连云港市委巡察组进驻云台山景区云台街道,发现街道下辖渔湾村账簿中有一张..,写着“春节活动费”5000元,其中既没有使用明细,也无支取对象。

“村支书让我去买点春节值班用的糕点、水果、瓜子,还有香……”

“香,为什么买香?”

村会计孟某的一句无心之语,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追问之下,孟某只得一五一十地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原来,,2017年除夕夜,村党总支书记张海林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村部院落里摆设香台,磕头祭拜、烧香祈福,搞封建迷信活动,所需的贡品、香烛、鞭炮等,全部通过“春节活动费”的形式进行报账。

经过区纪委调查核实,最终给予张海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主任被责令辞职,4名党总支委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村委会委员被通报批评,并将该案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

“虽然村里富裕了,但村‘两委’班子并不团结,烧香主要是为了保团结。”据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介绍,近年来渔湾村依托景区发展,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但村里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为了利益勾心斗角,搞得乌烟瘴气,烧香祈福初衷是想化解积怨、促进班子团结。

烧香拜神,既是村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的政治问题,更是背后的经济问题在作祟。按规定,村财务支出需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商议决定,凭正规发票和相关费用明细报销单据,再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报经街道农经站审核后支款报销。但以此次报账为例,该村擅自“简化”程序,用自制支款单填写5000元,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报街道农经站,农经站人员在未看到任何凭证情况下,直接审核签批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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