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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春节秦皇岛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 权威消息来了 !

2019-01-05 10:45:27 网络整理 阅读:59 评论:0

2019 年 1 月 4 日上午,秦皇岛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对今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做出了规定。

2019 年春节秦皇岛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 权威消息来了 !

遵守禁限放规定 做文明守法市民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和环境污染,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2016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爆管理规定》,明确了全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2019 年春节将至,请全体市民严格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一、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全域内禁放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 3 个县限放烟花爆竹。根据青龙、昌黎、卢龙县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规定,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在可以燃放的时间内,提倡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的居民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在允许燃放的时间内,禁止在本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全市禁止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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