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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承德中心城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2019-01-11 20:20:35 网络整理 阅读:124 评论:0

日前,记者从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承德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承德高新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进行举报,查证属实将给予处理。

春节期间,承德中心城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据了解,承德市中心城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双桥区(除双峰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桲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

承德高新区(除上板城镇),冯营子镇东营村、西营村、崔梨沟村、石门子村、上栅子村、下栅子村、水泉沟村、三道湾村、秋窝村、闫营子村、砖瓦窑村(不含御龙湾小区以东区域)外所有区域。

双滦区双塔山镇、滦河镇、西地镇西地新区、元宝山街道、钢城街道、秀水街道所有区域。

据悉,从2018年9月15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实施以来,该市公安等部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进行严查。截至目前,双桥警方共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3起,处理13人。

双桥公安分局民警表示,“小年”、“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响应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在此,警方提醒,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查找到责任人,查清购货源头,依法予以处罚。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杜京京)

标签:春节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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