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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痛批蔡当局“禁旗”操作:必将自食恶果

2018-07-06 09:03:50 网络整理 阅读:165 评论:0

国台办痛批蔡当局“禁旗”操作:必将自食恶果

..爱国人士持五星红旗在蔡办前参加活动(图源:台媒)

由于“独派”提案联署,台“中选会”5日针对“禁挂五星红旗”公投举行听证会。不少媒体担心“公投”一旦过关,等同禁止大陆选手来台参赛,..再也不用争取国际赛事主办权,更重要的是“这等于..主动打破两岸现状,后果严重”。

“禁止公开展示或悬挂五星红旗”公投案提案人为前“..中社社长”刘曜华,提案主文为“你是否同意立法规范,禁止公开展示及悬挂代表..之五星旗帜?”在5日的听证会上,学者意见有所不同。“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彦图称,公开悬挂代表..的五星红旗是表达特定政治立场的象征,是一种政治言论,跟大法官针对言论自由的解释没有抵触。他认为此“公投”提案主张跟“中华民国宪法”原则有明显出入。不过,开南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系副教授张执中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应该厘清悬挂五星红旗到底算不算言论自由,而且..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能只以“公投”来解决这么具有“..”意涵的议题。他称,让这个议题去操作发展,对两岸关系不是好事,毕竟在..,还是有人认同大陆政权;若最后通过禁挂五星红旗,恐使两岸关系雪上加霜。

“中选会主委”陈英钤5日称,“法务部”曾表示禁挂五星红旗违反言论自由的保障,但“中选会”也要听取各界意见;将在30天内决定是否同意“禁挂五星红旗公投案”。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称,五星红旗为中共的象征,如果在..悬挂,且伴随暴力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等,就不是当局所乐见,亦非法律所允许。

“禁挂五星红旗”最开始是由一些人在“国发会”网络..提出的。“法务部”1月回应称,若悬挂五星红旗行为被认为“分裂国土”而施以刑罚,显然逾越“中华民国宪法”第23条所定范围,与保障人民言论自由的宗旨不符,因此不予采纳。但“独派”仍不死心,召开记者会声称此案不属于“言论自由”保障范围。公投提案被送到“中选会”后,“中选会”决定先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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