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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排放有毒废水污染环境,公司老总被批准逮捕

2018-07-18 14:28:49 网络整理 阅读:101 评论:0

案件速递排放有毒废水污染环境,公司老总被批准逮捕

【2018年62期】

案件速递排放有毒废水污染环境,公司老总被批准逮捕

长沙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水直接对外排放,造成环境污染。2018年7月13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总经理刘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5月23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长沙县黄花镇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使用磷酸、硝酸以及三价铬钝化剂等化学生产原料,对电脑机箱、交换机箱等产品进行表面处理。

案件速递排放有毒废水污染环境,公司老总被批准逮捕

从2016年8月起,在生产过程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以及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该公司将日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自己修建的简易废水收集池,废水通过溢流的方式自然排入外部环境。经检测该作坊的废水收集池及车间内地面渗水总铬含量最高处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73.4倍,六价铬含量最高处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94.4倍,废水和土壤中的铬含量严重超标,相关人员涉嫌污染环境罪。

下一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还将对该起污染浏阳河水源的事件进行公益诉讼审查。

总第273期

文字 | 邓昂 任佳

编辑 | 朱紫英 张琴

审核 | 谢彦

崇法 持正 笃实 守廉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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