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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全民主”,才能确保评聘的真实与公正

2018-07-31 17:33:21 网络整理 阅读:129 评论:0

教师职称评聘,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是否公正、公平?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很简单,就是把标准公开,指标公开,过程民主,评聘透明就可以了,也就是教师职称评聘放在阳光下进行。

过去,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报道,合肥某区教师职称改革,其中有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把原来“下放”的指标收回来,由全区统评。这种办法,多年以前我们这里就是这样,全县统评,人员多、范围广,材料审查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乡镇开展活动不一样,证书认定就是个问题,而如果乡镇以下证书“不作数”,基层教育教学活动就难以开展;再就是证书的透明问题,即便公示,甲乡镇教师怎么可能知道乙乡镇教师的教师材料的真实与否呢?还有就是统评的结果,使乡镇、单位之间旱涝不均,有的乡镇评上得多,有的乡镇评上的少甚至没有,即便乡镇教育教学业绩第一,也难以评上职称,这就使很多教师失去教育教学的积极性,致使教师怨声载道。

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全民主”,才能确保评聘的真实与公正

2009年起,我县进行教师职称改革,实行“全公开、全民主、全透明”阳光评聘,先是由县局下发教师职称评聘指导意见,明确评聘的标准,规定评聘的流程,并根据各乡镇、单位各类教师晋升需求数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将评聘指标下发至乡镇和县直单位;然后,各乡镇、单位根据县局指导意见的标准、规定的流程自行开展评聘工作。这样做法有以下几点好处:

一是公开性。评聘政策、标准、指标全面公开,并传达至每位教师,使所有教师都心中有数。

二是公平性。指标分配标准是“人四绩六”,就是各乡镇、单位参聘需求人数占四成,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情况占六成,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这种指标分配方式,既体现了地域的公平性,防止了高级教师扎堆,也体现了奖优促劣,促进各乡镇、单位教育教学积极性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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