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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酒钢职工困难救助标准,对照一下看你符合条件不

2018-07-18 22:49:35 网络整理 阅读:131 评论:0

困难救助标准

嘉峪关酒钢职工困难救助标准,对照一下看你符合条件不

1、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标准有哪些?

(1)职工身故(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死亡除外)一次性救助20000元。

(2)职工患《酒钢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根据治疗情况原则上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3000元。确因病情特殊的可酌情增加救助金或根据治疗情况可每年给予救助。职工直系亲属患《办法》所规定的重大疾病,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2000元。

(3)职工因病长期(连续三个月以上)住院或因病生活不能自理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给予1000—3000元救助。

(4)职工及家庭成员(固定收入除外)因患有其他特殊重症或确因治病医疗费较大(因治疗同一种病半年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相关医疗费用收据(医保报销后收据),给予1000—3000元救助。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固定收入除外)因遭受突发性意外伤害(违法犯罪除外)连续住院治疗超过20天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0—2000元救助。

(6)获得过公司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对集团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受过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的职工,集团公司认定的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上述标准加50%予以救助。

(7)酒钢职工遗属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儿或有特殊困难的酒钢职工遗属视情况给予适当救助。

(集团公司工会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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