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先后出现过数百种刑罚。针对那些罪无可赦之徒,光是极刑就有斩首、腰斩、加官、炮烙、凌迟、五马分尸等数十种,光是名字就让人不寒而栗。在古代,极刑一般都是在菜市等热闹之处公开进行,这不仅是为了惩罚犯人,更可以威慑普通民众,使其不敢以身试法。除了极刑之外,还有一种大家耳熟能详的刑罚,虽不是极刑却比极刑还要残酷,清朝灭亡后宣布废除。不过近些年又有不少人呼吁将其恢复。
▲西洋传教士所绘制的流刑
这就是始于秦汉的流刑,即所谓的“流放”。秦朝民风彪悍,朝廷故遵循法家思想,以严苛法度来管理国家,在此期间出现了许多酷刑,比如“肉刑”就有刵刑、劓刑、剕刑、刖刑等,这些刑罚的残酷程度是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汉朝初期崇尚黄老之道,后期又尊崇儒学,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这时候要是再沿袭这些刑罚显然不合适——受刑之后基本就是废人了,白白耗损了劳动力。慢慢的,汉朝统治者只留下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
▲今人仿建的汉代边境瞭望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