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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废水排海我们如何用法律维权?

2021-04-19 10:43:34 新京报 阅读:165 评论:0

距离日本正式决定将核废水排海已过去近一周,关于核废水排海的争议仍在继续。

根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截至4月14日,除中、韩、俄、欧盟外,还有311个环保团体向日方表示坚决反对,只有美国声援了日本政府的决定。

核废水排放入海的决定不能仅由日本“一家做主”,还涉及国际法理诸多问题,引发国内外法学界关注。

日本排放核废水入海是否违反国际法?如何看待美国声援日本?我们可采取哪些措施维权?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学专家进行权威解答。

其实,核废水排放入海不仅是科学问题,更是个法律问题。

Q1:国际社会对核废水排海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岳树梅表示,目前国际社会对于排放核废水入海的影响存在很大争议。一方面,日本政府声称,排放处理后的核废水并不会对海洋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许多国际研究机构与环保组织提出了不同观点。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评估报告指出,如果将福岛核电站含氚废水排入海洋,会对周边国家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绿色和平组织报告显示,日本核废水所含碳14在数千年内都存在危险,并可能损害人类基因。

国际社会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在于,国际社会缺乏统一的核废水检验标准,不同的机构和国家有不同的标准和检验程序。就目前来看,核废水排放入海给人类带来的危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仍有待科学考证。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向前强调,核废水排放入海是技术性很强的环境争端问题,如果未来涉及可能的国际争端解决,还存在科学证据及其采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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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答记者问。图/外交部官网

4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日本声称核废水安全,凭借的仅仅是自己单方面掌握的数据,完全没有说服力。揭露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篡改数据、隐瞒不报的爆料、证言、报道还少吗?种种劣迹在前,这些缺乏国际机构等第三方实质参与、评估和监管的数据真的靠得住吗?

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海洋化学家肯·布塞勒也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锶、铯等放射性元素是需要额外关注的对象,因为它们更容易与海洋生物结合。如果累积到一定浓度,相比氚,它们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更大。

近期,还有人将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与各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进行比较。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和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有本质区别。

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福岛核事故废水来自于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密切跟踪事态发展,认真评估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海洋辐射环境监测,保障中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新京报记者栾若曦实习生宋承运

标签:核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