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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拒不结婚 42岁女子独自生养女儿!

2023-12-28 15:07:07 仲思慧 阅读:194 评论:0

男友拒不结婚 42岁女子独自生养女儿!

“即将施行!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不结婚也可以生!”……1月底,关于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新闻冲上热搜,引发关注。浙江一位年入百万的42岁女子郑某,因男友拒不结婚,选择独自生下女儿,讲述了一位未婚妈妈的故事。(据2月7日《钱江晚报》)

郑某与她的孩子(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据报道,一年前,42岁的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但男朋友表示坚决不要这个孩子,还说不会和她结婚,并自此从郑某的生活中消失。

“我这么大年纪了,如果不要这个孩子,恐怕以后都没有生育的机会。”郑某最终决定独自生养这个孩子。在生下孩子,带回老家丽水过年前,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生活是自己的,我不能活在别人的嘴里。”还好,郑某的父母格外疼爱这个迟来的外孙女,左邻右舍也因此受到感染。

但不是每个未婚妈妈都有这么幸运,郑某因为经济独立,内心也强大,对非婚生育有一定的底气。不少未婚妈妈的心态都崩溃过,陷入经济焦虑,也不太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状况,要承受种种额外的生活压力与精神负担:高龄产子的,独自育儿精力不足;工资不高的,对生活费用精打细算;在企业和职场工作的,格外担心身边的流言蜚语……

郑某在网上记录自己非婚生育的历程,有人恶言相向,怀疑她是小三,指责她自私,说孩子没有父爱还非要生下来,也有人表达安慰和理解。

谁都知道没有父爱或母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谁也不愿意让孩子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中。身为过来人,郑某也不鼓励女性主动选择非婚生育。

但每一个未婚妈妈,都有着无奈的经历。在郑某组建的微信群内,有40多位未婚妈妈聚在一起抱团取暖。“她们大多经历过人情冷暖,大多是遇人不淑,被动走上非婚生育的路。”有人在和男朋友分手后,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有人怀孕后,孩子爸爸却不负责任;也有人经历婚姻的一地鸡毛后,主动走向非婚生育……

对未婚妈妈来说,渴望被理解,更渴望非婚生育能和结婚生育享有同样的权利保障。相关法律对此是明确的,《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但现实生活中,要落实这些规定,还要靠各方的合力去推动。不久前,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有一条,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引起了网络关注。对此,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生育和婚姻解绑,这是一个进步。广东、陕西、安徽等地也在2022年发布或征求意见的相关管理办法中,放宽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非婚生育理应得到“迟来的爱”,让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能落到实处。诸如生育津贴之类,就该一视同仁,非婚生子女随父随母落户自愿政策,也不应有障碍。

年入百万的42岁女子选择独自生下女儿,这不是一条花边新闻,应看到背后渴望得到关爱的未婚妈妈以及非婚生育的孩子,这个群体应得到理解与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有保障。当非婚生育不会被区别对待,自然能消解社会上的歧视,投向他们的异样眼光也会少得多。

(来源:极目新闻)

标签:生养 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