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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不能只当八卦看

2018-06-03 14:02:11 网络整理 阅读:186 评论:0

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不能只当八卦看

连日来,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一事持续发酵。除了沸沸扬扬的个人恩怨,令人咋舌的天价片酬,明星通过“一阴一阳大小合同”公然偷税漏税等行业内幕也随之浮出水面,一时间成为引爆舆论的焦点。(6月2日封面新闻)

“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事件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舆论关注的焦点不在于当事人的私人恩怨,也不在于天价片酬是否合理,而在于明星巨额偷税漏税行为是否违法。

从崔永元曝光的合约文件看,某演员出演某影片签下两份合同,“小”合同酬劳一千万元,“大”合同酬劳五千万元,演出四天可以拿到六千万酬劳。该文件被媒体竞相报道,并直指女演员范冰冰。对此,范冰冰工作室发表公开声明,指“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并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规则,又涉嫌侵犯范冰冰女士的合法权益。”范冰冰自己“对号入座”,公开声明也没有否认“大小合同”,只强调是“涉密合约”,实际上等于承认了崔永元的爆料。

且不说“4天6000万”的片酬高得离谱,但以“阴阳合同”的方式偷税漏税且数额巨大,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上述明星4天6000万片酬属实,那么,逃税约2000万,数额巨大,而且在应纳税额中占比可能超过30%,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当然,明星逃税不是个案,很可能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否则,范冰冰工作室也不会公然称这种“阴阳合同”的伎俩为“商业规则”。之前,毛阿敏因为偷税漏税引起公愤,被原单位关3个月“禁闭”,刘晓庆因为偷税漏税1400多万,,被关进监狱一年。这些明星之所以胆敢以身试法,除了胆大妄为、利欲熏心,还有可能以为“法不责众”而心存侥幸。

从目前看,这种侥幸心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因为,虽然崔永元公开明星涉嫌巨额偷税的材料,一些权威媒体也在呼吁监管部门不要装聋作哑,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装聋作哑不吭声。

我们知道,民诉案件属于“民不告,官不管”, 因为民事案件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利益,以意思自治为主。刑诉案件属于 “民不告,官照管”,因为刑诉案件侵犯的是社会利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会主动出击。既然有人公布明星涉嫌巨额偷税漏税,且有图有真相,当事人也不直接否认,那么,就有可能触犯逃税罪,而逃税罪是刑事犯罪,“民不告官不理”显然不能成为监管部门不作为的借口。

总之,比天价片酬更可怕的,是明星巨额偷税漏税行为,而比明星偷税更可怕的,是有关部门明知有人涉嫌巨额偷税,还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装睡。(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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