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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司机驾车打手机 变道时与SUV相撞受伤被判负全责

2018-10-10 13:00:38 网络整理 阅读:81 评论:0

电瓶车司机驾车打手机 变道时与SUV相撞受伤被判负全责

事故现场。

10月8日下午,花果园立交桥花香村入桥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和一辆SUV相撞,两车受损,电瓶车司机受伤。因驾驶电瓶车时接打手机,未注意观察后方而随意变更车道,这名电瓶车司机被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日18点过,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只见一辆别克SUV停在入桥口处最左侧车道,SUV前方约10米处,一辆电瓶车横倒在地上,两车受损,电瓶车司机受伤。

调查中,别克车驾驶员向交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从视频上可清晰看到,原本两车同向行驶,别克车行驶在最左侧车道,电瓶车在别克车右侧车道。行驶过程中,电瓶车司机左手持手机接听电话,右手单手控制方向。行至花果园立交桥花香村入桥口处,遇前方有车辆从右往左变道汇入,本该减速慢行的电瓶车司机却突然猛地往左变道,与正常行驶的别克车撞在了一起。被撞倒地时,,电瓶车司机还在接打手机,电瓶车被撞滑行出去很远。所幸,经医院检查,电瓶车司机伤势不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和现场勘验,10月9日,交警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电瓶车司机驾驶时左手持手机未持把手,造成交通事故,该司机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电瓶车修理费要自己负责,还要负责别克车修理费。同时,交警依法对电瓶车司机驾车时接听手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一些非机动车司机和行人存在错误观点,认为与机动车相比,自己属于“弱势”,一旦发生事故就是机动车的责任,默认机动车应该能看到他们,不会撞他们,不按交通规则通行,甚至过马路也埋头看手机。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一旦交通违法,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记者 曹源麟摄影报道)

编辑:徐 倩

统筹:彭钥嘉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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