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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老赖,隐匿财产,被罚10万!

2018-10-11 22:27:19 网络整理 阅读:124 评论:0

“啥?罚款10万?一分都不能少?哎,这回我哥肯定能记住这个10万元的教训啦。”10月7日,内黄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当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弟弟得知除了执行款,还要缴纳10万元罚款时,无奈至极。

内黄老赖,隐匿财产,被罚10万!

2017年1月,内黄县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于4月依法做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某、孙某某、牛某某共同偿还原告陈某某借款80万元及利息,其中被告牛某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能促成案件尽快执行。然而被执行人王某某表示,自己和妻子孙某某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无法偿还,名下更是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偿还欠款。被执行人牛某某则表示,作为担保人很冤枉,但如果王某某愿意还款,自己愿意向他人借款10万元偿还执行款;除此之外,牛某某名下除了一辆不值钱的轿车和宅基地,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陈某某表示,自己着急用钱,只要还款50万元及利息,自己便放弃其他债权,然而三被执行人均不予还款。案件只得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8月,申请人陈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其妻子孙某某在邯郸市拥有价值100万元土地一块及价值80万元房屋一套,要求法院恢复执行。内黄县法院依法恢复执行后,迅速奔赴邯郸市对王某某及孙某某的不动产予以轮候查封,并搜集线索将王某某拘传而归。此时的申请人陈某某表示执行款一分都不能少,必须连本带息全部偿还。而执行法官也对王某某的弟弟表示,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孙某某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履行,情节较为严重,涉嫌拒执罪,已经触犯了刑法,下一步面临的很可能是牢狱之灾。王某某的弟弟焦急万分,四处筹钱,终于交齐了8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还有王某某和孙某某两人各5万元的罚款。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希望王某某能够汲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诚信处事,自觉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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