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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被称校内溺水身亡 家属:校方推责天理何容(2)

2018-11-09 08:15:30 网络整理 阅读:118 评论:0

11 月 5 日上午 9 点,湖南信息学院的校领导与警方工作人员来到宾馆。陈启称,民警刚见到他们就说这个案件跟学校没关系,他们下午会给家属一个初步的判断。校领导则表示要还原事实真相,学校会负起应负的责任。

据陈启介绍,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在校方的陪同下来到了长沙县安沙派出所。在那里,警方给出了初步判断:排除他杀可能性。

陈启说警察曾告诉他,事发时陈宁的男朋友在场:" 他(陈宁的男朋友)说的事发经过是,在学校的毛塘湖边,两人闹分手,我妹跳了下去,他就跳下去救。他会水,我妹妹不会。等别人来救的时候,我妹已经没有生命特征了。他还说我妹妹最开始要跳,他拉住了,第一次没跳成功,第二次跳下去了。" 陈启称,现在唯一的证人就是这个男孩,其他的目击者都找不到。

校方称学校没有责任,会做人道补偿

陈宁是湖南郴州人,在湖南信息学院管理学院念大二,十几天前,她刚过完自己的 18 岁生日。

在陈启的印象里,妹妹陈宁是一个上进的好孩子," 她拿助学金,还不停地考证,暑假她也出去打工挣钱。她的同学都说她是一个非常开朗的人 ……" 提起妹妹时,陈启数度哽咽。

陈启告诉记者,妹妹陈宁溺水的毛塘湖,是校内的一个景观湖,水深 2 米左右。在陈启提供的照片中,记者看到该湖沿岸有围栏,约有半米高。

陈启介绍,11 月 6 号,校方、警方,曾与家属一起开会商议此事。校方称自己没有责任,但可以进行人道主义补偿。

一天后(11 月 7 日),陈启在他的博文中针对学校对此事的解释有过这样的描述:" 因为事发地点无监控摄像头,学校给出的原因是失足落水,说校方无责任 "。

" 没有责任不可能,因为事发地点是在她学校,她也是学校学生。" 看到校方推卸责任,陈启便想到上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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