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在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盘点了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分析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据分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驶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因。据统计,2018年1月至今,青岛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83%、2.4%和3.21%。
交警部门根据统计数据分析,从9大方面入手,出具了2018年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一、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分析:
傍晚、早晨、中午发生事故较多。16-18时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4.6%、11.58%。6-8时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3.65%、11.93%。18-20时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2.58%、12.28%。
二、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地点分析:
公路事故中省道发生事故最多。省道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公路事故的42.18%、43.75%。乡道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公路事故的33.7%、21.75%。国道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公路事故的14.98%、24.4%。
三、从道路类型分析:
一般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占较大比例。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51.64%、33.3%。
四、从事故形态分析:
车辆间事故最多,其中碰撞运动车辆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0.54%、61.4%。刮撞行人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8.2%,18.6%。单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3.67%、5.61%。追尾碰撞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6.43%、23.51%。
五、从事故原因分析:
未按规定让行、酒后、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更车道、逆行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为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8.2%、11.93%。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4%、6.6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99%、3.16%。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55%、7.37%。违反交通信号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2.47%、3.51%。违法变更车道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2.15%、1.05%。逆行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