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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派出所所长”的职位任免权在哪里? 不是“公安局长”!

2018-06-18 06:25:46 网络整理 阅读:97 评论:0

一般来说,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其一把手——派出所所长的任免权应该在上一级公安机关手中,可是现实情况可能并没有这么简单。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几种情况。

解读: “派出所所长”的职位任免权在哪里? 不是“公安局长”!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

公安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公安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决定。

所以乡镇派出所的所长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任命。

解读: “派出所所长”的职位任免权在哪里? 不是“公安局长”!

在我国,派出所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方公安机关的派出所、警察是公务员,一类是公安边防部队(也就是武警边防部队)的边防派出所、警察是现役军人。

如果是地方公安机关派出所,一般是市委讨论,县区级政府政府任命,公安局出文件。

如果是边防公安,由师级机关党委讨论,团组织任命,连队发文件。

解读: “派出所所长”的职位任免权在哪里? 不是“公安局长”!

另外,不用地方派出所所长的级别也不同,影响着其任免。比如北京市是副处级,天津市是正科级,任免一般在分县局(地市级)。我国其他省份有的地方派出所是股级,所长的任免由XX省XX地区XX市(县)局任免。

现在普通地市市区派出所所长都是正科级,也就是和所在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治安科等科室一个级别同时也和副局长一个级别。

原来区公安分局除局长和政委是市委任免,,其他副局长及科所队长因为都是科级干部由区委任免,现在区委没有公安的人事权了,都在市公安局。也就是说除分局局长和政委,其他科级或副科级的任免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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