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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建议,让法律文件明确了公有房屋承租人定义

2018-05-28 00:58:05 网络整理 阅读:119 评论:0

他的建议,让法律文件明确了公有房屋承租人定义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7日讯接案子、写文书、打官司,心里还装着天下事。都知道当律师工作繁忙,恨不得把时间掰成两半用,他却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拿来关心国计民生。27日,长江日报记者见到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少雄时,,他还在忙着撰写一个案子的代理词。

“我这个人比较单调枯燥,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看到想到什么法律问题,就记在手机备忘录,有空就去思考和写作,慢慢就写成了这么多篇社情民意。”他说,每天接触大量的当事人,个案里经常带有共性的问题,关心国计民生、参政议政本就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据统计,从2012年以来,他已经撰写了近70篇社情民意。从环境污染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从快递行业包装标准化到养老投资理财,从律师监狱会见罪犯到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修订,这些社情民意的关注话题几乎都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每个话题背后都是法律执业实践的智慧结晶。

几年前,他曾代理了一起房屋征收的案件。因涉案房屋为某国有企业分配给员工的房屋,涉及到公房承租人和所有人的明确界定。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他查阅了法律和地方规章,发现公有房屋的承租人概念并不清晰,这个问题背后有很多共性问题。

他说,现实生活实践中,有相关机构认为,公有房屋承租人仅指“直管公房承租人”,不包含“自管公房承租人”, 甚至于导致司法裁判的错误认定。

经过多起具体案件的法律实践和思考,2016年,他就《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被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采信,在正式公布的法律文件中直接将第57条依照他的建议稿的原文予以修改,明确了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定义

“痛并快乐着。”熊少雄坦言,律师工作非常辛苦,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到处出差,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背负着当事人的信任,每一起案件都可能改变一个公民的人生轨迹。“也许我做不了最优秀的律师,但一定要成为最负责的律师。”(记者耿珊珊 夏晶 通讯员王继明 熊平)

【编辑:朱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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