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东南锦屏县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来到交警大队处理违法时,民警发现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表现异常且身上有酒味,怀疑其有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随即将这一情况告知隔壁窗口事故处理民警,同时向大队领导做了汇报。
民警判断李某处理完违法之后,应该会驾车离开,酒后驾车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制止。
不出所料,李某处理完违法后,走出交警大队门口就迅速回到摩托车上,准备驾车驶离,见此情况,民警迅速上前拦停,并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60mg/100ml,已达到酒驾认定标准。
民警通过交管查询系统对该车及驾驶员信息进行查验,发现车辆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依法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累计记 12 分,暂扣其驾驶证,并罚款 1000 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 贵州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