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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英烈检察官在行动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齐上阵

2018-05-24 07:51:28 网络整理 阅读:164 评论:0

保护英烈检察官在行动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齐上阵

近日,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向民政局了解该县英雄烈士保护的现状,并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对于英雄烈士保护的职能作用。通讯员张哲 摄

江苏淮安:对污蔑烈士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张莉红汪彦)“必须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必须立即停止侵害”。5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针对当地人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针对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5月12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并被追记一等功。同日,淮安市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当地数千名干部群众自发前往悼念谢勇,表达对烈士的崇敬之情。

就在社会各界沉浸在悲伤惋惜之中时,却有极少数人发表不实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论。5月12日,王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极端性、侮辱性言论。5月13日,王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曾某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实言论,对谢勇烈士进行污蔑,并在他人提醒王某已被处理、对他进行劝阻时还表示“拘留算什么,坐牢我都不怕”。5月15日,曾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上述线索后,高度重视。淮安市检察院经向省检察院汇报,分别于5月15日、5月17日对上述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履行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针对王某散布污蔑谢勇烈士言论的行为,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向其送达《诉前告知书》,告知其如不能充分认识自身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将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教育,王某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悔过自新,并在媒体上公开发表道歉信,向谢勇烈士的亲属及社会表达真诚歉意。鉴于其悔过态度较好,检察机关决定不对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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