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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丨淄川区法院建立起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机制

2018-07-08 02:21:13 网络整理 阅读:201 评论:0

司法为民丨淄川区法院建立起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机制

7月6日,淄川区人民法院与淄川区司法局"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签约仪式在淄川区人民法院举行。签约仪式上,淄川区人民法院与淄川区司法局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在淄博率先建立起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机制。法院与公证机构的跨界合作,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社会司法资源,实现诉讼与公证的优势互补,使司法公信力与公证公信力产生良好的叠加效应。

根据协议,法院引入公证法律服务,由淄川司法局将指派公证员入驻法院,接受法院委托、委派,在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方面开展司法辅助事务。

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是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将公证制度与审判制度有效衔接,由公证为法院相关工作提供国家证明力,提升司法辅助事务的办理质效,,有利于法官投入核心审判执行工作,助力法院在化解“送达难”、提高“调解率”、提升取证、保全效率等工作上取得突破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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