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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双开 通报出现新提法

2021-09-23 17:45:49 人民网 阅读:177 评论:0

原标题: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张洋)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双开 通报出现新提法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双开 新提法不寻常

附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8月辽宁省司法学校司法班学习;

1982年10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民警(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班学习);

1987年1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副所长;

1987年12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科级,其间: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年9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8月明确正科级);

1998年8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县级);

1999年12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02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6月明确正县级);

2004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8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3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2013年4月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5年11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年7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年9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2020年10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