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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牛奶为偶像“打投”?违法!央媒集体痛批

2021-05-06 10:08:23 北京日报 阅读:121 评论:0

原标题:倒牛奶为偶像“打投”?违法!央媒集体痛批

近日,一段粉丝为“打投”雇佣一群人将牛奶瓶盖一一拆开,并将牛奶倒入沟渠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倒牛奶为偶像“打投”?违法!央媒集体痛批

“打投”指的是“打榜”+“投票”,在一些选秀成团真人秀节目中,票数最高的几位选手可以“成团出道”。如果粉丝们想为喜欢的选手“打投”,就要买与节目联名的品牌饮料,取得留在瓶盖内侧的二维码或包装箱里的刮刮卡。

买得越多助力越多,由于牛奶保质期相对较短,一些粉丝为“打投”疯狂购买,喝不完又转卖不了,直接倒掉便成了最“快捷”的处理方式。偶像能不能出道不得而知,但可以预见的是,节目组和赞助商却获得了高热度和巨大收益。

倒牛奶为偶像“打投”?违法!央媒集体痛批

买奶不喝、直接倒掉的行为违法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4月29日,我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开始施行,再出现买奶不喝、直接倒掉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专家建议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执法措施,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以追星的名义大量浪费食品的行为。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何晶晶:“无论是粉丝、明星,还是学校、家长、整个社会,再到电视制作方、企业,都应该合力推崇绿色、健康、合理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人人有责,也是企业的社会担当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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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奶行为也受到媒体的痛批。

光明日报5月3日发表时评文章《大量牛奶直接倒掉,打投不能以浪费为代价》认为,反食品浪费法于4月29日通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仅是风尚是公德,更纳入生效的法律条文,在柔性倡议之外多了刚性的要求,违规者可能遭受法律的惩罚。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明确对这样的倾倒牛奶的行为说不,如此触目惊心的浪费必须被制止。

新华社评

“在大量牛奶被倒的背后,是以浪费和挥霍为代价的吸睛牟利,是对劳动的不尊重、对法律的亵渎和蔑视。”

5月4日,新华社发表评论认为,粉丝购买赞助商奶制品后,扫描瓶盖内的二维码才能为偶像助力。买得越多助力越多,喝不完又转卖不了,直接倒掉便成了最“快捷”的处理方式。其最终结果是误导、侵蚀了青年人的追求和三观,不只是把牛奶倒沟里,而是把青年人带沟里。

人民日报评

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牛奶版买椟还珠令人反感,青春不该这样“有你”》指出,去年2月发布的《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规定,“节目中不得出现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买奶“投票”或许不如“氪金”来得直接,但其性质也涉嫌“花钱买投票”。这不是制作节目应有的取向,也不是吸引流量的高明之举。

人民日报在评论文章中分析,网络综艺引发畸形打投,选秀链上的资方、制作方、平台、偶像、粉丝团等都有责任,但平台和制作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治理抓住主要矛盾,方能切断选秀链的畸变传递,让各个环节都奔跑在正轨上。

央视新闻评

5日晚,@央视新闻发表评论,批评商家平台在倒奶事件中难辞其咎。

“粉丝为给偶像刷票,扫瓶盖内二维码,只要瓶盖不要奶、成箱成箱地倒奶……这种荒诞的追星方式,背后是商家和平台的诱导。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反食品浪费已有刚性的法律约束。严重浪费食品的行为,是‘顶风作案’,应依法严惩;对误导青少年三观的商家和平台,必须加强监管,不能放任其只顾产品销量、节目流量,罔顾法律和自身社会责任!”

选秀不是简单地“造星”

而是要

“选”出正能量偶像

“秀”出社会责任感

别把青年人带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