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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

2021-10-17 18:51:17 一只团团 阅读:161 评论:0

2010年,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4年后育有一子,并由孩子外婆方某照料。

期间,女婿李某主动出具承诺书,表示要支付岳母每月3000元。

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

2019年,2人离婚。去年,方某将前女婿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承诺的带娃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一审判决李某支付总计16万多元带娃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关注!夫妻离婚外婆获赔16万带娃费) 来源:荔枝新闻 流程编

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签过承诺书

“妈妈生,外婆养,爸爸回家就上网,外公天天去逛菜市场,爷爷奶奶来观赏”!民间流传一句顺口溜,简直就是当今社会家庭成员分工的真实写照。

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年轻人生完孩子忙工作,孩子几乎都是交给外婆、外公带。最扎心的是:孩子还称呼“外婆、外公”。更扎心的是:长大后,孩子最亲的还是爷爷、奶奶!

更更扎心的是:外公、外婆帮忙带孩子,女婿还不领情,以为是理所应当的。

10月16日,#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的话题登上热搜,江苏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前岳父母就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带娃费。

2010年,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4年后育有一子,岳父母承担起了带娃的责任。

2014年,李某将儿子交由孩子外婆方某照料。并主动出具承诺书,支付岳母每月3000元。

2019年,李某和妻子离婚,方某将前女婿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承诺的带娃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一审判决李某支付总计16万多元带娃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