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做生意
当然希望客源不断
但您听过商家拒绝顾客消费的吗?
长沙的康先生就说
自己被长沙韩大地海鲜烧烤自助餐厅
列入了“黑名单”
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商家拒不接待的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我国现行的法律,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对于普通的交易主体,比如饭店、酒店这些是没有设立限制的。商家具有是否选择接受消费者的自由,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食量大的顾客
商家一刀切直接拒绝的做法肯定欠妥
而边吃边直播
也应该是分享美食传递快乐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搏眼球赚打赏
而大吃特吃是不可取的
我们应该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杜绝浪费
(原标题:“我会吃有错吗?”男子遭自助餐厅“拉黑”,商家:他一次吃几盆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