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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一嫖娼学生曾两获国际大赛冠军 都替三人惋惜

2021-09-25 13:31:21 极目新闻 阅读:105 评论:0

原标题:复旦嫖娼学生中一人曾两获国际大赛一等奖,专家:望大学生引以为戒

近日,网传复旦大学三份处分决定引发网络热议。

处罚决定显示,三名复旦大学学生因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其中两人分别为2019级和2020级硕士研究生,一人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

极目新闻记者发现,被处分的三人中,其中一人曾两获建模大赛一等奖。

有专家认为,行使性权利要合理合法,希望其他大学生能引以为戒。

一博士两硕士嫖娼被开除

网传的处分决定显示,三份处罚决定张贴在一起,落款日期均为2021年9月18日。

复旦一嫖娼学生曾两获国际大赛冠军 都替三人惋惜复旦一嫖娼学生曾两获国际大赛冠军

9月24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多名认识陈某某的复旦大学学生,一些学生表示,这个事不太方便谈论。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陈某某本人,发现其手机已关机,添加微信也暂无回复。

专家:行使性权利要合理合法

该事件披露后,引发网友热议,也有网友表达疑问,学生在校外嫖娼,学校是否有权利将其开除学籍?学校实名公开发布学生信息是否侵犯学生隐私?

极目新闻记者在复旦大学官网看到,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三名学生嫖娼行为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因此,学校有权开除学生学籍;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用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如果学校未按相关流程上述流程送达处分告知书,直接公开实名发布信息,则涉嫌侵犯学生隐私。

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中国著名性学专家彭晓辉认为,这三名大学生的行为已经违法,学校按校规予以开除并无不妥。

每个人都有性需求,也有性权利,但要合理合法行使权利。

大学生处于青春期,性需求较强,但满足性需求不能通过违法行为达成,这三名学生的行为,属于自我放纵,这是内因造成的错误,外力约束力再强,内因不起作用也无济于事。

彭晓辉表示,希望其他大学生能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世界观,毕竟学业不仅是文化知识的积累,也是人格品行修炼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