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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爱国者治港”,香港才有美好未来

2021-03-13 10:28:13 人民日报 阅读:110 评论:0

原标题:人民日报任平文章:“爱国者治港”,香港才有美好未来

(一)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

3月1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经久不息的掌声,在会场上响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继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进一步完善香港法律和政治体制,从制度机制上全面贯彻、体现和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必将确保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有力保障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这是一个正本清源的部署。近年来,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

全国人大的《决定》,充分考虑了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选举制度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推动适合香港实际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作出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

这是一个回应期待的举措。“爱国者治港,乱港者出局,香港明天更美好”“‘爱国者治港’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时代呼唤”“‘爱国者治港’是完全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事情”……全国两会期间,香港社会各界纷纷表达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支持。

“面对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出现的漏洞和风险,中央从宪制层面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是其权力和责任所在,具有毋庸置疑和不可挑战的权威性。”正如全国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联副主席陈勇所言,对反中乱港的破坏有多痛心,对爱国爱港的支持就有多强烈,对完善选举的渴望就有多迫切。

2021年1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度述职报告时指出,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论述,是对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高度提炼,是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深刻揭示。

(二)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选举产生怎样的管治者来掌握公权力,关乎一国一地之兴衰。

香港在殖民统治时期,没有任何民主可言,更谈不上民主选举。

香港回归前,殖民者认为,“港督的权力仅次于上帝”,英国的《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规定,行政、立法两局的议员由港督委任,立法局在港督的授意下制定法律,港督有权可随时解散立法局……香港回归后,进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香港政治民主循序发展,香港居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

同时也要看到,从2014年的非法“占中”,到2019年的“修例风波”,香港社会一些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还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

近几年来,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港独”等主张,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平台、立法会和区议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作,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妄图通过选举掌控香港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通过立法、行政等方式和驻港领事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渠道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对我国有关人员粗暴进行所谓“制裁”,明目张胆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

不难看出,香港之所以出现如此乱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爱国者治港”的稳固局面尚未真正形成。正是认识中的模糊、制度上的漏洞,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干扰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方便之门。

可以想象,如果任由反中乱港势力一步步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如果任由外国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等政治事务,香港还有安宁之日吗?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还能保持吗?香港居民最为关注的住房、就业等重大民生问题还能有效解决吗?“一国两制”还能顺利搞下去吗?!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全国人大的《决定》,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完善选举制度既是良药,也像是打疫苗。打了疫苗,病毒就无法侵害身体。”香港民间智库“香江智汇”会长周伯展的这个比喻,可谓生动形象。

(三)无论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一以贯之、从未改变。

早在1984年6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就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他还强调:“凡是中华儿女,不管穿什么服装,不管是什么立场,起码都有中华民族的自豪感。香港人也是有这种民族自豪感的。”

由此可见,“一国两制”方针从形成之初就包含“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思想内涵。“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义。道理很简单,没有“一国”,何来“两制”?如果香港的管治权不是掌握在爱祖国、爱香港的中国人手里,甚至由其他国家的政治代理人管治香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何以体现?

在这个意义上,治权和主权不可分割。要实行“港人治港”,就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坚持“爱国者治港”,“一国两制”才能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反之,倘若在选举中,参选人不是比谁更爱国爱港,谁对香港的贡献大,谁有更好治理香港的良策,而是比谁更“独”、更极端、更有破坏性,甚至把对自己祖国的反叛作为政治资本来炫耀,以反对国家、抗拒中央政府、妖魔化自己的民族为竞选口号,连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和国家民族大义都弃之不顾,谈何“一国两制”?谈何“港人治港”?

环顾世界,无论在哪个国家,效忠自己的祖国都是公职人员以及竞选公职的人必须遵守的基本政治伦理;无论在什么地区,竞选公职的人都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爱国之心。这种要求不是香港独有,而是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规则。

(四)“‘一国两制’这套‘软件系统’是国家打造的,当然是国家所有。香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现在被人破坏了,中央有权有责进行‘修理’、完善,然后再交给特区使用。”一位香港问题研究专家的形象比喻,道出了中央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与此相适应,第六十二条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选举制度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解决相关问题,已经两次解释基本法,5次作出相关问题的决定。可以说,中央一直在国家层面行使有关宪制权力,一直是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完善选举制度的主导者、决定者。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既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保持香港长治久安的实际需要,也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权力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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