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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狗咬人事件牵出旧案:牵狗的女子曾诈骗他人100万

2021-11-22 13:16:28 环球时报 阅读:129 评论:0

11月19日晚,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中犬只主人王新刚向被咬伤老人及家属道歉。历时两个月,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最终在发酵成为全网舆论焦点后迎来和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随着“狗咬人”事件的发酵,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杜庆达不经意间看到该事件中熟悉的名字——王新刚和李小迎。新黄河记者独家联系到杜庆达,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十年前,李小迎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了他100万元。后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安阳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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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困囹圄,妻子孙秀明急着四处“找熟人”。此时,在河南安阳市工作的亲戚介绍称自己认识的安阳李小迎“有关系”。

2011年4月初,孙秀明飞往郑州,在机场见到亲戚和李小迎。“李小迎说能短时间内让我丈夫出来。当时她也没说要钱,等办好了让我丈夫出来再答谢。”孙秀明返回不久后,亲戚以“李小迎去交保释金”为由,告知她需要汇100万元。很快,她将这笔钱转至亲戚银行卡。

这名亲戚告诉新黄河记者,他当时将上述银行卡通过另外一个中间人转交给了尚在天津的李小迎。汇款后,孙秀明时常打电话催问丈夫的事情进展。直至一个月后,杜庆达也没能回家,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孙秀明和家人发觉事情不对劲,联系亲戚说不想让李小迎办了,退钱。多次沟通无果后,2011年10月,孙秀明再次与亲戚和李小迎见面。李小迎告诉她可以退70万元。孙秀明同意后,此后却很难联系上李小迎。

上述亲戚还向新黄河记者证实,他所找的李小迎就是“狗咬老人”事件中牵狗的女子,“她丈夫是王新刚”。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李小迎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所留电话。接电话女子称并非李小迎本人,“我知道那件事(狗咬老人)的细节,但不清楚诈骗一事。”

反复退查两次又补证的案子

杜庆达在狱中得知妻子被骗经过。因考虑到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孩子,就没让其再奔波。直至自己出狱后,他开始找亲戚和李小迎,始终没能见到李小迎本人。2012年12月,他向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报案。

杜庆达向新黄河记者出示,殷都公安分局提请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书的复印件,其显示,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杜庆达被骗一案,经审查后立案侦查,于2013年1月20日抓捕归案。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4月李小迎以帮杜庆达办理取保候审或判缓刑为由,诈骗受害人杜庆达的爱人孙秀明100万元。依据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诈骗罪,特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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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庆达说,该账号确为其所有,“我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了。2013年9月,殷都区政法委曾为这起案件再次召开过公检法联席会议,可检察院仍以各种理由不接收案卷起诉李小迎。”

杜庆达翻阅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176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在杜庆达看来,这起案件违反了相关司法程序。

杜庆达也开始了自己漫长上访申诉的道路。“我去安阳市各个部门反映了十几次,河南省检察院也控诉过两次,后来还给相关巡视组投寄过材料。”杜庆达至今还留着十余张实名邮寄举报材料的快递单子。

后来,安阳市成立了相关联合调查组。“其间,安阳市信访、纪委、检察院都跟我联系过,承诺我一定让这起案件得到公正解决。上级部门让殷都区公安局再次送卷送人。”杜庆达似乎看到些许希望,可一年过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仍未到案。“我多次询问过公安机关案件进展,他们说没有检察院的批准不能再次追逃。”

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电话,未能接通。

该案件的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作为基层公安希望可以顺利办结案件。目前,随着“狗咬老人”事件舆论发酵,杜庆达接到了殷都区公安分局民警电话,建议继续推进申诉。

沉寂八年未判的案件,或许将迎来新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