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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2021-01-09 20:38:16 阅读:123 评论:0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人社部7月6日表示,当然是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作为工作单位来讲,那么按照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就要依法给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正常地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当然这个社保也是包括试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