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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河南企业..登记迎来三重利好!

2018-10-10 14:27:02 网络整理 阅读:57 评论:0

全省范围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近年来,河南省聚焦企业办事堵点、痛点,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市场主体活力得到不断激发。

10月1日起,河南企业登记再迎“三重利好”,全省范围将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同时进一步扩大下放企业冠省名称核准权范围,通过“减环节、优流程、压材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1、五类企业名称不适用自主申报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印发《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决定自10月起,进一步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方案》明确指出,在全省范围内,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

记者发现,根据此次出台的《河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五类企业名称不能通过自主申报方式登记: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的;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国际”等字词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的;其他需要由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

《办法》规定,申请人经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请企业名称,通过查询比对的,可以保留30日。保留期内,可以直接办理企业登记;保留期满,仍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系统不再保留该名称。在保留期内未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除此之外,《办法》还对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禁用内容、企业名称相同等特殊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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