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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收购疑云:关联方是供应商又是客户 富易达近两年销售数据“打架”(5)

2018-06-22 05:14:32 网络整理 阅读:97 评论:0

丁会仁同时指出,不论是否合理,“前五大供应商、客户”数据与“关联交易情况”披露的数据应当一致,“可能是报告本身错了,也有可能是出于一些内部的原因不愿意、不便于披露等”。

当期新增应收款比销售额还多?

自古以来,商场的生存法则之一是“亲兄弟明算账”,,但富易达与荷力胜之间,却有着不同寻常的“交易方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重庆荷力胜除扮演客户角色时与富易达的交易金额存在诸多矛盾之外,在作为供应商时又享受富易达“优待”的付款方式。

首先,富易达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年度增加数与上文的销售收入数据冲突。交易报告书草案在224页披露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明细显示,富易达对重庆荷力胜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期初余额为3390万元,坏账准备101.7万元,期末数为3374.69万元,坏账准备274.7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列表中未明确“期初数”为2016年初还是2017年初,若期初是指2017年初,那么2017年富易达对重庆荷力胜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少15.31万元,此为第一种情况;而交易报告书草案193页“富易达合并口径下应收账款前五名”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富易达对重庆荷力胜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478.51万元,截至2017年底为3374.69万元,据此计算,2017年,富易达对重庆荷力胜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应当增加896.18万元,这是第二种情况。但若期初是指2016年初,上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就并不存在。

进一步看,富易达与重庆荷力胜之间,还存在2017年销售收入与新增应收账款余额不匹配的情况。按照惯例,同一年度的新增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应小于或等于销售收入。

但在第一种情况下,即应收账款账面数额减少15.31万元,则表示后者归还了此前的欠款。

在第二种情况下,即从关联交易上富易达向重庆荷力胜销售泡沫、原材料产生收入576.6万元,当年第五大客户的交易金额为412.3万元。但两组销售数据均小于2017年富易达对重庆荷力胜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896.18万元。那么,上述应收账款究竟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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