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德州市中院发布2017年度“民告官”案件审查报告(3)

2018-05-30 04:21:04 网络整理 阅读:71 评论:0

一是违反法定程序。比如,责令改正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应分开制作文书,有的行政机关将其列在同一文书中,逾期不改正才能进行处罚,明显违反程序规定;有的行政机关一味追求效率,未经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且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强行拆除房屋。二是收集、保存证据意识不强。有的行政机关在..过程中没有制作物品清单导致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赔偿申请无法提出相反的证据从而败诉。如拆违拆临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主张原告房屋拆除系自愿行为,但由于事情发生较早,行政机关缺乏固定、保存证据的意识,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原告同意拆除房屋的证据,致使其主张无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持。三是行政机关履职失当。通过审查发现,行政机关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要求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申请后,认为申请内容不属于其职能范围,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有的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邮寄送达或者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的申请直接不予接收、不予答复。四是行政机关不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有的行政机关对相邻地段类似房屋的补偿标准不统一;有的行政机关在查处违章建筑中,未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只对同区域的部分违章建筑予以查处。五是行政机关应诉准备不充分。有的行政机关超期提供证据或提交证据不全面,甚至遗漏必要证据,导致案件证据不足;有的出庭人员未充分了解案情,无法回答法庭调查的问题;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过程中一言不发,只是在形式上履行出庭应诉的义务,没有达到应有的出庭效果。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期,我市将出台《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要以此为契机,完善听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争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要强化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业责任感,结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全面梳理和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为前提,对执法行为进行分类,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对于政府行政工作的现实需求,有效杜绝懒政怠政。四是重视法制宣传,深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的司法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请行政机关充分重视,妥善处理,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 徐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