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2018-06-01 15:47:11 网络整理 阅读:152 评论:0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商业秘密与经济、科技领域中的国家秘密,都是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二者可以相互包含、相互转化。

那么,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法律属性不同。商业秘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由企业事业自行决定是否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国家秘密受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保护,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是否构成国家秘密、保护期限、保护密级以及涉密人员其他义务。

第二,保护范围不同。商业秘密由权利人自行主张和确定,只要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即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的范围由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权利主体不同。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秘密的权利主体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机构、组织。

第四,处置权不同。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转让或许可他人,亦可以自行决定有偿还是无偿转让或许可他人;国家秘密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转让。

第五,被披露后的危害对象不同。商业秘密是仅仅涉及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信息,其内容也局限于科研、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泄漏后损害的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技术和刑事司法等领域,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

第六,法律责任不同。商业秘密权利人依法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违约诉讼或者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国家秘密一旦泄露,损害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侵害的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对泄密行为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王伟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