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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等生出炉 : 粤浙苏三省占比超九成

2018-11-08 10:23:52 网络整理 阅读:116 评论:0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等生出炉 : 粤浙苏三省占比超九成

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在全国推行两年,成效如何?

11 月 6 日,自然资源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截至 2017 年底,上海、江苏、浙江、湖北、辽宁、陕西、广东等 7 省市已全面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已完成改造再开发项目 l.48 万个、面积约 69 万亩,约占认定总面积的 11%。

根据自然资源部对我国 560 余个城市的调查显示,这些城市地均 GDP 从 2010 年的 135.3 万元 / 公顷提高到 2016 年的 222.2 万元 / 公顷。单位 GDP 地耗由 2011 年的 10.48 公顷 / 亿元下降到 2016 年的 9.07 公顷 / 亿元。随着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措施的不断落实,我国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

工业用地改造为主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指针对城市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闲置废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利用,在国内不同城市,还有过城市更新、" 三旧 " 改造等类似称法。

此次通报则指出,截至 2017 年底,上海、江苏、浙江、湖北、辽宁、陕西、广东等 7 省市已全面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对此,有受访者表示,相比 " 存量 " 开发,地方 " 增量 " 开发的意愿更加强烈。已完成项目主要集中在开展工作较早的广东、江苏、浙江 3 省。随着各地相关规划和文件的部署,相关工作的推进将进一步加速。

据了解,三省已完成项目面积超过全国总体的 90%。其中,广东已完成改造面积约 32 万亩,占本省认定面积的 8%;浙江完成改造面积约 26 万亩,占本省认定面积的 23%;江苏完成改造面积约 7 万亩,占本省认定面积的 23%。

在 2017 年 7 月举行的海峡两岸土地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林坚曾表示,现实工作中,盘活存量 " 做减法 " 的难度要比新增扩张 " 做加法 " 的难度大得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目前还存在内涵认识尚未统一,整体统筹尚待加强和激励政策需要细化等问题。其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存在专项规划缺位、再开发区域零散、重量轻质、产权征收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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