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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春节秦皇岛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 权威消息来了 !(2)

2019-01-05 10:45:27 网络整理 阅读:59 评论:0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 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处罚。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5 日以上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巡查管控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法必究是我们的职责,请勿以身试法。

六、全市广大..、干部和职工要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因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被查处的,公安机关将通报本人所属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现金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3950224(昼夜)、3950230(工作时间)。

亲爱的市民朋友,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是我们共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移风易俗,做文明守法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建设美丽、文明、和谐、平安港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秦皇岛市公安局

2019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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