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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合伙强占集体资源暴富(2)

2019-01-21 08:48:33 网络整理 阅读:138 评论:0

颜鸣秋上任后,青礁村的工程、地材等村级事务被以颜小敏为首的黑恶势力实际掌控。他只是颜小敏、颜某武等人“舍小利谋大利”的一枚棋子,久而久之,自己也成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步步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2018年8月13日,颜鸣秋在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留置点含泪写下检查材料,坦陈“竞选时就怀着当选之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良动机”。他终于醒悟,一直认为能交换一切的权力,也将他的人身自由和家庭幸福交换给了铁窗岁月,但大梦初醒,为时晚矣!

“报恩”充当“保护伞”,小小“蝇贪”财源不断

2010年,厦成高速A4标段开工建设,其中一个项目雷公山隧道经过青礁村。这让颜小敏、颜某武等人嗅到了商机。雷公山是一座石头山,挖隧道产生的大量洞渣打碎成石子后,可进一步加工变为矿产资源出售。颜小敏、颜某武和另一名本村商人先后找过颜鸣秋,希望借由村委会的介绍信得到洞渣处理权。为了报答“恩情”,颜鸣秋确定了一项让各方满意的“利益均沾”方案:与颜小敏合作拿下洞渣处理权,并将洞渣卖给颜某武,卖得收益与颜小敏约定“五五分成”。

洞渣是国有资产,如何能占为己有?颜鸣秋对此没少“下功夫”,颜小敏则毫不犹豫地决定采取强占的方式。2010年2月中铁电气化局雷公山隧道施工方进场后,颜鸣秋和颜小敏马不停蹄赶到现场阻拦施工。颜鸣秋对项目经理说:“在我们村的地块施工,工程的地材和洞渣就要给我们做,否则不能开工!”“到我们村做工程,也不打听一下是谁的地盘,就敢开工?”颜小敏也蛮横地对项目经理说。

此后,颜鸣秋与颜小敏分了工:明面上,颜鸣秋负责打着“隧道占用村集体土地,要为村民谋利益”的幌子,协调区级和街道关系,争取洞渣处理的“官方确权”;暗地里,颜鸣秋与颜小敏狼狈为奸,不仅指使村民以征地拆迁尚未处理好为由叫停施工,更指挥“鸿江社”众“小弟”到施工现场滋扰,毁坏工地临时基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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