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人民日报调查:土地收益补偿,为何成了一笔糊涂账

2019-01-21 08:51:06 网络整理 阅读:123 评论:0

人民日报调查:土地收益补偿,为何成了一笔糊涂账

编辑同志: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在我们村开采煤矿,我们于2008年整村搬迁。根据约定,我们可以按照征收土地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明细,获得相应数额的土地收益补偿费。

可是前些年村委会公示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有的村民的数据严重虚高,有的村民的数据少太多了。我们向多个部门反映,始终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我们反映的问题何时才能得到公正解决?恳请贵报关注。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塔村部分村民

土地收益补偿款8年一补,村民担心补到什么时候

大塔村坐落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部矿区,由大塔社、阳坡社、南坪社、神水沟社4个社组成,共400余户,近1000名村民。1月6日,记者来到大塔村实地调查,周边有几处大烟囱正冒着浓浓白烟,煤矿井田附近已经没人居住。

2004年底,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驻大塔村。2008年,开始大范围开采煤矿。“开煤矿征收村里土地以及后续的搬迁,是政府、村委会定的,事先并没有以任何形式征求村民的意见。”一位村民说,“当时有人反对搬迁,但不搬迁就会有危险,因为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地下掏空了,地面就可能会塌陷。”为此,大塔村于2008年开始就近整村搬迁。

围绕征收土地、搬迁,记者从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大塔村委会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旗国土资源局分批分期签订了《移民搬迁协议书》《项目征收协议书》两种协议。《项目征收协议书》明确,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建设需征收大塔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分为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移民搬迁协议书》明确,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煤炭采区大塔村村民进行移民搬迁,补偿费分为土地收益补贴、房屋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两种协议均明确表示实地丈量征收土地和清点地上附着物,均有上述费用款项的具体数目,还都附有每家每户的土地和附着物明细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