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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调查:土地收益补偿,为何成了一笔糊涂账(2)

2019-01-21 08:51:06 网络整理 阅读:123 评论:0

然而,很多村民对此表示并不知情,其中一些人还对征收的标准和范围提出了质疑,“村里的说法一直是,地上附着物只包括房屋、经济林。灌木林为何不算,是真不算还是假不算?”事后记者向准格尔旗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峰核实,他表示“属于征收范畴”。

与此同时,根据准格尔旗相关政策,土地收益补偿款8年一补。但是,一些村民担心,“能补几个8年?补到什么时候?”记者查阅准格尔旗政府2008年、2012年、2013年出台的相关文件,其中均有“8年”的规定。2013年《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明确规定,已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将成为沉陷区的各类土地,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永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永久征收总金额1‰的利息。对此,一些村民表示“从来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们”。

土地收益补偿发放混乱,村民怀疑“被他人冒领、挪用”

除了对征收政策的不了解,村民最大的顾虑在于,土地收益补偿款何时拿到手、数目对不对?据了解,在丈量土地和清点地上附着物期间,就有村民举报反映时任村支书赵来存等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到了2014年8月,发放第一个8年的土地收益补偿款,大塔村村委会公示了各户的征收土地亩数、地上附着物等情况,很多村民表示质疑和不满。

村民举例介绍,有位村民2014年公示收益补偿400多亩地,实际上2018年土地确权面积只有200多亩;相反,有位村民2014年公示收益补偿200多亩,2018年土地确权面积为400多亩。“在村里,谁有多少地,地里种的啥,大家心里都有数。当年我家地里挂果的树比赵来存家多得多,但他拿到的附着物补偿费是我的10倍,为啥会有这样大的反差?”一位村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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