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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四四”儿童节

2018-06-01 13:56:38 网络整理 阅读:182 评论:0

6.1

儿童节

今天,是孩子们自己的节日——六一国际儿童节。不过,儿童节不是自古就有的。民国时期,中国儿童节并不是6月1日,而是4月4日。而且,动荡时期的中国儿童节,也没有想像的那般幸福。现在的中国六一儿童节,是1949年12月之后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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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儿童节,缘起各地“健康儿童比赛”

1925年之前,中国并没有儿童节的概念。1925年8月,包括中国在内的54个国家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通过《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呼吁世界各国设立“儿童节”。不过此时的中国,仍没有确立儿童节。

直到1930年7月,天津的一些有识之士率先提出了“最近因鉴于国人身体孱弱不堪,致有东亚病夫之讥,现为改善人民身体,使之康健,不得不由根本着手,故拟举办儿童幸福宣传周,此即儿童康健比赛会”。1930年10月12日,天津城举办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以儿童健康为主题的“儿童幸福运动会”,开始了长达一周的新式“儿童节”。一些学者提出了一些在现在也十分先进的概念:“四日以来,诸位大夫所讲演关于儿童卫生常识,希望听讲诸君以后对于自己婴儿之养育,要依法去做……希望得奖儿童之父母,更要在注意儿童康健之外,且注意其个性之发展,俾养成儿童健全之思想……”

后来,各地也像天津一样,举办“儿童幸福运动会”。1931年3月7日,中华慈幼协会“建议将每年的4月4日确立为儿童节”的提案由上海市政府转呈国民政府,获得批准。

民国《中华周报》曾撰文:“国民教育既未普及,强迫教育又未实行……且民智未开,社会上每每对于儿童教养视为无足轻重的事。若不由政府指定一个日期,做一种盛大的宣传,,则不足唤醒人民对于儿童事业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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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别出心裁解释“四四”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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