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王云和林强协议离婚,孩子跟妈妈。两人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文鼎苑的99平方米,归母子;另一套三里亭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给林强。
感情本就寡淡,离婚后再无更多联系。
2012年5月的一天,王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来电,“你老公欠了我们很多钱,我们见一面。”
王云的车停在路边,一个女人先坐进来,后来女人的老公也坐了进来。他们说:“我们联系不上林强了,他欠了我们一个亿。”
6年官司,2000多万元债务
后面还有1个亿“虎视眈眈”
2012年8月,李磊(化名)向杭州某区法院起诉。诉称,2011年林强向其借款105万元,后来仅归还了25万元,要求林强和王云共同归还剩余的80万元。
当时出庭应诉的是林强的代理人,在后续长达6年至今没有完结的多场诉讼中,林强从未出现过。
2013年4月,法院判决,债务成立。但是,“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这个官司中,王云没有被判共债。不过,判决书中不止一次提到,“本院注意到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多份借款协议,且金额巨大。”这为接下来的巨额债务官司埋下伏笔。
王云大大松了口气,但没想到,又一份传票来了。这回原告是林强原本的同事,称林强向其借款100万元,还有40万元未还,并且也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王云一并告了。但是,这一回法院的判决却是“夫妻共债”成立。
之后,李磊又接连起诉了三个官司,涉案的有关林强的借款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这些官司均被判为“夫妻共债”。法院判决中的重要依据是林强所借款项,大多数投入股市,而“炒股属于家庭经营行为,应视为共同债务”。
更恐怖的是,按原告的说法,总共欠款达1个亿。
原告夫妻也被判双双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