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盐城响水一村民无事生非从事非法电捕鱼被处罚

2018-12-04 15:16:28 网络整理 阅读:121 评论:0

盐城12月4日讯(刘卫 张茂华)昨天(3日),盐城市水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与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联合查处一起非法电捕鱼行为,南河镇孙某某因从事非法电捕鱼被处罚3000元,,并没收电捕工具和2斤多鱼货。

盐城响水一村民无事生非从事非法电捕鱼被处罚

家住响水县南河镇平建村的孙某某觉得闲在家里没事,想起电捕消遣时光,于是找来刚从网上购买来的麻鱼器和家里的电瓶,经过一番加工后,开车来到附近的南潮河边进行非法电捕鱼。殊不知,刚开展“工作”不久,就被响水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民警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将孙某逮个正着,随即将孙某某带到南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经过与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孙某某予以3000元的处罚,并没收电捕工具和2斤多鱼货。孙某对自己所犯的行为十分悔恨,电捕2斤小鱼,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教训十分深刻。

盐城响水一村民无事生非从事非法电捕鱼被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响水县渔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打非法电捕行为,打击破坏渔业资源,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