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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疼大战,一场短视频刺刀见红的白刃战(5)

2018-06-04 12:32:51 网络整理 阅读:201 评论:0

聚合类客户端要的是内容,不是创作者。

只要内容能源源不断地出现在自家客户端上,那么,信息流广告就得以成立。至于运营者在不在我..上拼命运营维护粉丝,这件事并不重要。

而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一处水源供应全球,早已是业内标配。公号是主阵地,其它地方,同步一下未尝不可,都是增量,而投入成本不过是复制黏贴,举手之劳。

这就是为什么腾讯和头条在17年打了300场官司,但双方并没有真正撕破脸的原因:它们压根不用大规模抢人(生产者)。要抢,抢的也是广告主。

至于头条号称要千人百万粉,腾讯大概也就是笑笑。

这边厢月度活跃公号350万,那边厢要扶持一千人,当然就是笑笑。

悟空问答所谓花钱包养回答者,引起知乎不满时,我就表示过不以为然。

文字领域,相当难包养一个人。

张三可以在A媒体供稿,也可以在B媒体供稿,这些稿本身可以排他。但没有什么媒体会出包养费要求张三只能在自己这个媒体上供所有的稿。

群号兴起大搞补贴时,也最多要求一篇稿子首发或者独家,但从来没有要求过内容生产者只能在自己..上写稿。

但视频领域不是。

视频领域真的是可以包住一个人,且较文字领域去包养一个人来得更为划算——郭敬明就写小说这事是打算包养人的,但结果并不好。

传统的电影行当里,就是经纪公司在一个时期里包住一个演员,这是耳熟能详的事且商业上已被证明成立。

到了直播领域,也有和一个具体的表演者签订独家排他的协议。

短视频领域,这种可能性绝对存在。

在抖音有毒这篇文章中,作者西龙写道:

随着..上的红人越来越多,抖音已经开始有类似于艺人经纪类的服务。对于达到一定粉丝量的红人,抖音会有专人与其联系,并且游说红人与抖音签署《独家协议》。对于签了《独家协议》的红人,抖音会进行一定的扶持,给予更多的资源以及推荐位,而且每个月还会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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