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大货车刘某在青县货站被人以运输货物为由骗至献县,并被诱骗饮酒后要求刘某将车开到附近货站装车, 在挪车过程中被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30000元。
2017年6月20日,大货车司机孙某在山东省宁津县被人租车到献县运输货物,雇车的人以当晚不能转货让孙某将车停在一工厂内,以当晚不用驾车为由劝孙某饮酒。孙饮酒后,雇车人要求孙某将车开到货站排队为由,要求孙某驾车,当孙某驾车驶出工厂大门时被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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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