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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载人拒执法 福州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2018-08-08 17:47:08 网络整理 阅读:163 评论:0

福州警方依法处置一起妨害公务案:

2018年8月7日,福州市民刘某驾驶电动车载人被民警查获,因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且将民警打伤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18时50分许,刘某驾驶电动车载人途经仓山区建新南路冠浦路口时,被正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民警王文斌、张学东、陈炳江拦下。处置过程中,刘某强行闯关并将王文斌打伤,,将张学东咬伤。刘某被民警控制后带回金山派出所处理。后经伤情鉴定,王文斌、张学东为轻微伤。

目前,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电动车载人拒执法 福州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警方提示

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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