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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储值卡过期拒不激活 中消协将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

2018-08-08 17:51:08 网络整理 阅读:132 评论:0

预付费储值卡过期拒不激活 中消协将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

图片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微博

【新民晚报·新民网】中消协官方微博昨天喊话北京广聚福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聚福卡:您发行的卡,以过期为由拒不激活,且拒绝消费者查询,谁给您的底气?中国消费者协会准备请您来喝茶!有网友表示,消费者协会没有强制执行力,只是调解,那对方不搭理,会有什么后果吗?中消协马上有了行动,今天下午表示将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

购物卡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很普遍

今年6月消费者苏先生向中消协投诉,2013年初,相关部门奖励赠苏先生一张“北京广聚福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购物卡,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因苏先生家位置较偏,周边商业配套不齐全、购物不便,一直未曾使用该购物卡。今年使用购物卡时,被..方以过期为由拒付,同时..方也不接受再次激活或者查询余额等诉求。消费者苏先生诉称,他多次联系..方,对方均未采取实质性的对应措施,甚至不再接听苏先生的电话。其卡内应有5000元余额,对于..方提出的苏先生必须提供购卡人信息(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的要求,苏先生认为是无理要求,有关资料应在..方处。

这种消费者只有购物卡,不能证明购买人,也不能证明购物卡初始额度或者余额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极为普遍。经营者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消费者因为举证难,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护。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消费者有权主张、并且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如果经营者不积极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设置障碍、推诿拒绝,中国消费者协会将采取约谈购物卡..方、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措施进行维权。目前,已经指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姜超峰律师(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律师)经办此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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