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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楼盘业主们遭逾期办证:办房产证得先放弃索赔(3)

2018-08-18 09:49:22 网络整理 阅读:69 评论:0

“不签的话就没法给你商品房移交协议书,没有协议书你就不能办证。”

延伸报道

开发商:只是让业主来登记

8月15日,记者以业主的名义致电办理不动产证通知上的咨询电话。对方表示,原来的开发商没有办不动产证的能力了,致远接手后帮业主解决了这个问题,光是在房产局放的保证金就达上千万元,还有银行的保证金。致远不接手的话不动产证还是办不出来,条款也要由新的开发商来定,不能按以前开发商的来。

国鑫地产到底有没有把放弃追责的协议当做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的前置条件?8月16日下午,本报记者与国鑫地产办公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就这一问题回复称,现在只是让业主过来进行登记,并不是说不签协议就不给手续,登记完成后会统一给业主盖章提供商品房移交协议书,协议签不签要看业主个人的想法。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他们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具体事项是公司一位副总在操作,他们不了解详情,这位副总不在办公室,也不知道其手机号。

律师:开发商易主不影响追责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对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则可按照购房时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的变更,并不影响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应违约责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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