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开发商推出买第二个车位5折的活动后,,成都“金房大榕湾·人家”小区的不少业主便开始找邻居,搭伙拼购车位,“计划办好产权后再私下过户,两家都能便宜不少。”不过交了定金后签合同时,业主们又被开发商要求签一份“承诺书”,不然不能签合同。
“承诺书”中提到“第二个及以上的车位可能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又要求承诺不将车位转让——这些都令业主们不能理解。
开发商方面则称,“承诺书是对业主的风险告知”,并称不能转让是“在产权办理之前”。为何没有将期限写上,开发商一位负责人表示“意思已表达清楚,不用咬文嚼字”。
▲售楼部门口的“车位认购须知”
搭伙拼购车位? 被要求承诺:不能转让
张先生是高新区“金房大榕湾·人家”小区的业主,小区2017年交房。今年1月初,他接到小区开发商售楼部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讲,1月12日小区车位开盘认购,有交5000抵一万的活动。”
开盘当天,张先生来到小区售楼部,他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拍下的“车位认购须知”,“当时就摆在售楼部门口。”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开盘当天业主认购一个车位的,交5000诚意金享受总价一万元的优惠,当天签认购书的业主,车位总价再优惠一万;当天业主同时认购了两个车位的,价格高的车位享受前述优惠,价格低的车位享受诚意金对应的一万元优惠政策外,再享受剩余价款5折的优惠。
“现场知道这个优惠后,我找了认识的小区业主,搭伙拼购两个车位。”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区一个标准车位19.5万元,“就想,产权办好以后双方再私下办理过户。这样两家都能便宜不少。”于是,他和邻居合资并以他的名义认购两个车位。售楼部现场摆放的车位平面图上,显示有240个左右的车位被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