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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的“作恶”传染病(4)

2018-05-27 09:38:36 网络整理 阅读:115 评论:0

事件发生后,360 董事长周鸿祎不客气地直指这篇文章混淆视听,有“黑公关”之嫌;后来 360 方面也回应称,如果商家要开启直播模式,必须进行实名..认证,且所拍摄内容不能涉及个人隐私,商家还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贴纸等明显提示。如果有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那是因为商家并未尽到告知的义务。

言下之意,锅是商家的,不关我的事。

但无论是周鸿祎的指责,还是 360 公司的回应,似乎都没能解释那个最根本的问题:到底是谁允许你采集并利用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的?如果确实侵权了,又如何解决?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侵权与否不是一句“商家是否告知”就可以圆过去的。即使是监控摄像,如果不是用于预防打击犯罪、社会管理等公益用途,而是被当成一种娱乐性质的直播,那就逃不开侵犯用户隐私的嫌疑。

而 360 的回应多少显得有些语焉不详,不仅将锅都甩给了商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还将这件事转变成了一场公关大战。最终的结果只能像之前的数次“3X 大战”一样:利益是他们的,我们什么都没有。

互联网企业的“作恶”传染病(4)

(图片来自:华尔街日报)

在用商业利益捆绑消费者这件事上,携程也曾经“贡献”了很多例子。产品搭售、高价退改签、名不副实、大数据杀熟……这些..上存在着的幺蛾子不仅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还多次惹怒了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 V。

不过韩雪和王志安的“声讨”并不能阻止携程在逐利这条路上走下去。根据36 氪的报道,携程在梁建章的改革下,已经形成了各事业部的收入奖金与 KPI 直接挂钩的模式,还有一条专门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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